4月15日消息,四川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根据国家和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相关政策规定,严禁一切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发文之日起至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关停之前的实用电量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元。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4月15日消息,四川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根据国家和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相关政策规定,严禁一切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发文之日起至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关停之前的实用电量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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