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消息,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法院判决: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马某赔偿被害人何某人民币1775765元,赔偿被害人万某、熊某人民币703750元;扣押在案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7月13日消息,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法院判决: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马某赔偿被害人何某人民币1775765元,赔偿被害人万某、熊某人民币703750元;扣押在案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