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于今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章“互联网治理”中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二)帮助他人通过交易等方式洗钱;(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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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于今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章“互联网治理”中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二)帮助他人通过交易等方式洗钱;(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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